会费管理办法
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平凉市对外贸易协会(以下简称“本会”)会员队伍建设,增强会员凝聚力,保证会员管理和会员服务的规范化、制度化,充分发挥本会的服务作用,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,根据相关法规和本会章程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会全体会员。会员要严格遵守本会章程,认真维护会员权益,履行会员义务。
第三条 本会秘书长专职负责会员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。
第二章 入会条件和程序
第四条 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。单位会员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个人会员应身心健康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第五条 凡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条件,拥护本会章程,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单位、社会组织和个人,均可申请入会。
第六条 申请入会者,须在本会官方网www.plfta.com在线填报真实完整的信息,并上传提交所需资料:
(一)企业单位的法人证照、经营许可证或行业社团组织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;
(二)行业社团组织提供本社团理事以上会员名录(包括所属会员全称、有效通讯地址、负责人等信息)在本会备案,备案的会员享有本会会员权利。
(四)个人会员应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件、在相关领域取得的技术等级证书或专业职称证书、从业资格证书和白底电子证件照。
第七条 本会秘书长对入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,初审后提交理事会审议,经批准后发出电子版入会通知书。入会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会费。本会收到会费后,开具《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》完成会员会籍登记,颁发会员证书和单位、团体会员牌匾,并在本会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。
第八条 本会对全体会员实施登记管理制,新入会的会员完成信息录入,并缴齐本届会费,即为登记成功,其会员身份有效期至本届终止。届中,如会员的名称、注册地址、单位负责人、联络人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,应主动及时进行信息更新。本会换届后三个月内进行会员身份延续注册登记。